为维护校园安全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,认真做好安保工作,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:
一、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、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,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,门卫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,不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宜,要详细记录工作信息。
二、做好交接班工作,换班要准时,各班必须互相询问情况,移交值班记录。
三、工作人员要文明上岗、认真执勤、行为规范、仪容整洁。保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,无关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。
四、保持车辆通行系统、人员出入门禁系统常闭,并能正常运行。爱护并保管好门岗工作设施设备,确保正常使用。
五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查验证件并登记信息。
六、发现危及校园安全的人员、物品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严禁人员入校。
七、严把货物、货车进出校门关。货车进入需有学校相关部门预约报备,或持当时印发的通行证(后勤保卫处出具的临时通行证明);货车运输货物须出具保卫处盖章的出门凭条。
八、严禁各种商贩、外卖未经允许进入学校或在门口摆摊售卖。
九、保证校门畅通无阻,关键时刻灵活处理各类情况,保证师生安全。
2026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