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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

  时间:2026-06-04   来源:   作者:   供图:   编辑:后勤保卫处   浏览:

为在节假日期间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,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、财产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营造良好育人环境,构建“文明、和谐、平安、稳定”的校园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突发事件范畴

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在校园内外,由我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、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,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。主要包括:

1.治安事件:聚众滋事、刑事伤害、自杀自虐、人员失踪、意外伤亡、重大失窃等。

2.公共卫生:突发疫情或流行疾病、群体食物中毒、严重心理疾患等。

3.校园事故:火灾事故、建筑物坍塌、对师生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停水停电等。

二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原则

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。明确值班人员岗位职责,开展节前培训,强化节假日值班值守人员责任意识,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,做好预案演练,提高防范意识。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,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
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到场,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处理,并上报部门负责人,做好跟踪反馈和详细记录。

三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

1.聚众滋事事件

发现聚众滋事事件,带班及值班人员应立即到场,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,锁定滋事者,控制局面,阻止事态发展,向后勤保卫处负责人汇报,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。

2.刑事伤害事件

发生刑事伤害事件,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到达现场,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肇事者或犯罪嫌疑人,一般事件需通知带班工作人员妥善处置;对重大刑事伤害事件,应立即通知后勤保卫处负责人,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通知地方公安人员实施现场紧急处置,并切实做好现场保护和初步的案情调查工作。

3.自杀自虐事件

发现自杀、自虐事件,带班及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向110或120报警,迅速实施救治;同时将情况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学工处负责人报告,并根据事情严重情况及发展情况向单位负责人报告。

4.其他意外伤亡事件

师生员工发生交通意外、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,带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,并迅速赶赴现场认真了解情况和组织人员进行抢救。及时向后勤保卫处负责人汇报,由负责人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。

5.重大失窃事件

接到报案后,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失窃地,协助保卫人员做好了解、登记失窃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等工作,并在半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及带班人员汇报,由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。

6.群体性食物中毒

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,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,向后勤保卫处、校医院负责人报告;后勤保卫处必须立即停止相关餐厅供餐,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、工具、设备,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;并迅速协同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校医院组织展开调查、救治工作。

7.校园安全事故

若发生火灾、燃气与建筑物坍塌等事故后,带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向119、110或120报警,通知校内消防人员,并配合组织开展人员疏散,同时报告后勤保卫处负责人依据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处理。

8.水电突发事件

若发生大面积停水停电严重影响师生生活的突发事件,需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水电值班电话,询问事件原因、解决办法及影响,及时通知到相关负责人员采取应急措施,并向后勤保卫处负责人汇报,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次生事件发生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按照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”的原则,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,进行现场调査分析,查明原因,提出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建议。

2.履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信息反馈职责,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报告。

3.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宣传报道,未经同意,任何人不得向外宣扬,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,以避免报道失实。

4.积极组织安全保卫力量,配合公安部门,加强事发现场的监控,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。强化重点要害部位,重点人群,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,组织开展群防联防,维持正常秩序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