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法规制度

信阳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

  时间:2025-11-13   来源:   作者:   供图:   编辑:后勤保卫处   浏览:

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构建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责任到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,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责任体系。

第二条本体系适用于学校各校区、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、直属单位、后勤服务等单位及全体在校师生员工,覆盖教学、科研、办公、宿舍、食堂、实验室、库房等所有场所与活动。

第三条严格遵循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总原则,实行分级管理、逐级负责、全员参与、全程管控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。

第四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
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、校长任双组长,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,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为校园消防安全最高决策机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,办公室设在保卫处。

(一)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,审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应急预案、年度工作计划。

(二)统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,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,保障消防经费投入。

(三)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、考核与追责,统一指挥火灾应急处置工作。

第五条校级领导责任

(一)党委书记、校长(第一责任人):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对校园消防安全负总责,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,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。

(二)分管安全校领导(直接责任人):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,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、宣传培训、应急演练,督导各单位履职尽责。

(三)其他校领导(一岗双责):对分管领域、分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,定期检查分管单位消防工作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第六条职能部门责任

(一)保卫处(消防归口管理部门):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,开展消防监督检查、隐患排查、设施维保、宣传教育、演练组织,建立消防工作台账,对接消防救援机构。

(二)学生工作处:负责学生消防安全教育,督促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,组织学生参与消防培训与演练。

(三)后勤管理处:负责校园建筑消防设施、水电燃气、食堂、配电室、管网等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,定期巡检维护,整改设施类隐患。

(四)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: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、危险化学品、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管理,规范操作规程,落实防火防爆措施。

(五)教务处、人事处: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、教职工培训体系,落实消防安全准入与考核。

(六)各二级学院:本院消防安全责任主体,负责本单位教学办公场所、师生消防安全管理,开展日常巡查、宣传教育,及时上报火灾隐患。

(七)图书馆、体育馆等直属单位:负责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,落实防火巡查、设施管护、应急值守等工作。

第七条基层岗位责任

(一)各单位主要负责人: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区域、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。

(二)消防安全管理员:专职/兼职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检查、台账记录、宣传提醒、隐患上报。

(三)重点岗位人员:消防控制室值班员、宿舍管理员、实验室管理员、食堂后厨人员等,持证上岗,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落实岗位防火责任。

(四)全体教职工:遵守消防规章制度,开展岗位防火检查,制止违规行为,会报警、会灭火、会疏散逃生。

(五)全体学生:自觉遵守宿舍消防安全规定,不违规用电用火,主动学习消防知识,参与消防演练,发现隐患及时报告。

第八条重点领域专项责任

(一)学生宿舍:严禁使用违禁电器、私拉乱接电线,落实专人巡查值守,保障疏散通道畅通。

(二)教学实验室: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,规范用火用电用气,配齐消防器材,落实应急处置措施。

(三)食堂后厨:落实燃气安全、油烟管道清洗、动火作业审批,严防燃气泄漏、油锅起火。

(四)校内第三方经营场所:严格落实上级消防要求,严禁破坏消防设施,占用消防高设施空间,堵塞消防通道,保障消放设施正常运行。

(五)消防控制室: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,熟练操作消防系统,做好设备运行与值班记录。

(六)施工现场:落实施工消防安全审批,规范动火作业,配备灭火器材,划定防火区域。

第九条责任落实与工作机制

(一)逐级签订责任书:学校与各部门、各部门与下属岗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,明确责任清单、工作标准。

(二)常态化排查机制:实行每日巡查、每周检查、每月排查、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,建立隐患台账。

(三)闭环整改机制:对排查出的隐患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时限、整改措施,复查验收后销号管理。

(四)宣传培训机制:新生入学、教职工入职必训,每年开展全员消防培训、综合应急演练,普及消防知识。

第十条考核与责任追究

(一)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、单位评优、个人评先的重要依据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
(二)对消防安全工作履职到位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。

(三)对责任不落实、管理不到位、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,予以通报批评、约谈问责。

(四)因失职渎职引发火灾事故、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;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第十一条校内各单位依据本体系,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与实施细则。

第十二条本责任体系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信阳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2025年7月3日